江西省宜春市政协:创新工作机制 激发主体活力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江西省宜春市政协探索建立一套有效服务委员履职的工作机制,通过具体实践,形成了“政协搭台、委员唱戏、群众受益”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更新观念,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让机关更好服务委员。将学习与委员所想、所干贯通起来,激发履职动能。探索“月+季+年+届”学习培训机制,即每月采取“书香政协·崇学讲坛”形式进行专题授课;每季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交流;每年依托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平台开展研讨;每届开展委员专题培训全员轮训,已覆盖市县委员3000余人次。将协商与委员所能、所长贯通起来,提升履职质效。开展年度协商调研时,牵头的专委会可根据课题需要打破传统界限,邀请其他专委会对课题有专长的委员参与调研。全会协商中,为确保委员对联组协商选题有研究,先征求委员意见再确定联组安排,发言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显著提升。将保障与委员所需、解决委员所难贯通起来,提升履职合力。着力将宜春市委员联络和协商议事服务平台打造成“委员之家”,建成面积800余平方米,设有界别活动室等7个功能室,配备8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宜春市政协走访联系委员暂行办法》,定期了解委员履职和生活工作情况。建立专委会主任述职制度,把机关服务委员的工作交给委员评价。
二、压实责任,完善全方位引导机制,全面提升委员履职质量。建立党建引领机制。制定《五届宜春市政协中共党员委员争做“四个带头”实施意见》等制度,明确党员委员切实履行好党员和委员的双重责任,带动党外委员履职尽责。健全“头雁”示范机制。着力提升委员履职水平,探索“1+3”提案撰写机制,即由1名常委带领3名委员,共同研讨确定提案选题,联合开展调查研究,确保了提案的撰写质量。如,开展委员“访百企”集中走访调研,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建议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制定《宜春市政协委员履职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履职积分制”,根据评分,每年度开展“优秀政协委员”等评选活动。
三、体现价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推动委员履职走深走实。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委员“挂乡联村、入站进点”机制,制定《政协宜春市委员会关于开展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的办法》等,推动委员“进入基层、联系群众、下沉履职”。聚焦民生议题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不少意见建议被吸纳采用。如,持续关注群众反映较集中的城市道路畅通等问题,建议优化了红绿灯、标识标牌720个,改造升级绿波路段8条,通行效率提升45%以上,得到群众一致称赞。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动落地见效。落实《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协协商成果办理反馈督查落实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协协商成果的交办、承办、反馈、督查、奖惩等工作,由市政协办公室将相关情况作为市委综合考核评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