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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优势

2024-12-19 14:29:31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2024年第24期 王燕庆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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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把握协商式监督定位,着重围绕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各级政协组织的重要课题。

  深刻认识协商式监督的性质特点。一是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形式,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政治基础是根本政治原则。二是显著的统战性。人民政协的协商式监督能够运用和发挥政协作为统战组织的独特优势,营造生动活泼的统战工作局面。三是突出的人民性。通过协商式监督,与各界人士坦诚交流、互相监督、广泛协商,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

  正确处理民主监督理论和实践“三对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协商”与“监督”的关系。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二者既相互关联,又各有侧重,必须自觉把协商贯穿于监督全过程。二是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开展民主监督的过程中,既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委员围绕议题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又善于集中统一,注重完善监督成果落实反馈机制。三是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在继承发扬人民政协优良传统的同时,注重创新方法手段,在实践中改进工作、提升效能。

  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方法路径。北京市昌平区政协紧扣协商式监督定位,形成了强化制度保障、强化问题导向、强化凝聚共识、强化路径创新、强化成果转化等“五个强化”做法。下一步,还将继续完善相关机制。一要完善党对监督工作领导机制。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压实责任,组建监督队伍,抓好民主监督组监督、重要常态化监督工作。建立同党政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完善监督活动组织实施机制。通过党政“点题”、部门“商题”、委员“荐题”,探索“先协商、后监督”等方式,确定监督议题。健全知情明政机制,完善重要情况通报、重要活动邀请委员参加、党政部门同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等制度,通过多途径保障委员知情权。围绕监督议题深入开展监督活动,注重吸收专业领域委员参与,全面客观了解实际情况。三要完善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机制。常态化开展委员读书、理论学习等活动,推动“读书+履职”双向赋能,引导委员通过民主监督提出高质量建议。发挥委员工作站平台载体作用,引导委员开展灵活多样的民主监督工作。完善委员联系群众机制,通过开展座谈调研、结对联系等工作,了解群众诉求,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四要完善监督成果落实反馈机制。明确监督意见整理报送方式和时限,规范监督报告要素,及时以专题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报送。会同党政部门制定民主监督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办法,督促办理单位及时反馈监督成果采纳落实情况。加强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作者:北京市昌平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责任编辑:张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