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粤全国政协委员建言 加快形成大湾区“一盘棋”格局
本报记者 揭春雁
今年1月1日,“澳车北上”政策正式落地实施,标志着澳门居民融入湾区生活,在新的一年开启了新的篇章。
“‘澳车北上’政策的总体设计是符合需求的,便利便民的,但是执行效果仍不及预期,影响了港澳居民驾车北上的意愿,期待政策能够尽早优化完善。”在对政府机关、企业和港澳居民调研后,全国政协委员张晨认为,优化通关能力和通关效率是落实政策的基础,同时强化政策统筹和信息系统集成,实现车辆和人员跨系统信息共享,推动高效监管。
除了“澳车北上”之外,“港车北上”也提上了日程。张晨建议构建高效的粤港澳互动机制,便于政策优化和问题解决,例如港澳车辆北上后,涉及内地系列交通卡口设施等硬件升级和一些制度法规方面的衔接。此外,也可以通过短期保险产品、酌情降低北上通行车辆的港珠澳大桥路桥费用等方式,降低“澳车北上”和未来“港车北上”的通行成本。
“澳车北上”“港车北上”只是粤港澳大湾区加快融合的一个侧面。今年2月18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已满4年。粤港澳大湾区4大核心城市、7大节点城市加速推进“硬联通”“软联通”,科技融合、人才融合、产业融合更加深入,大湾区融合发展上了一个新高度。
全国政协委员陈倩雯指出,虽然粤港澳大湾区逐步进入融合发展新阶段,但是在科研质量、人才结构、资源配置等方面仍存在现实挑战。她指出,要素流动背后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不断加速。可以从减少通关时间、整合大湾区税制等方向入手,积极促进现有的医疗、教育等优势产业落户大湾区,加快推进大湾区基础设施连通,打造高级港口群、机场群和轨道交通网。
法制互通是湾区法律界一直努力推动的工作。作为一个在内地投资多年的企业家,全国政协委员孟丽红亲身感受到粤港澳“三个法域”带来的挑战。她说,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协同未能跟上经贸发展的脚步。一方面,国家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虽然在湾区内地适用,但却不能直接适用于港澳地区,无法做到全面覆盖;另一方面,大湾区内部缺乏相互协调,衔接度不高。
为此,孟丽红希望参考上海自贸区模式,授权粤港澳大湾区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授予三地政府间可就大湾区建设过程中的交通、住房、环保、教育、医疗和投资等事务缔结行政协议和行使职权。她建议,对大湾区已有的立法成果进行梳理,清理不利于粤港澳协调发展的旧规定,通过立法程序,将涉及大湾区一体建设的行政协议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促进大湾区三地规则衔接。在法律实施方面,要培养精通湾区法律的人才,政府各部门加强推动有关宣传、培训等等;设立大湾区专门法院,便捷解决大湾区经贸活动法律纠纷。
全国政协委员王荣连续多年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言。他表示,要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科学处理好统一大市场与畅通双循环的关系,推动跨境贸易畅通流动,加速大湾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
王荣建议扩大RCEP辐射面,实现市场规则统一、信息透明;加速数字化转型,建设物流枢纽网络。“加快引入5G、机器人、智能单兵、海关云卡口等技术为基础的智能化应用与海关监管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口岸业务流程,力求做到进出口通关放行‘零接触’管理,降低司乘人员、货物、查验人员等感染传染病的风险。”
粤港澳大湾区在人口基数、经济体量、成长潜力等方面都具有独特优势。王荣认为,应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速创新成果转化。高效利用湾区要素和市场资源,将南沙、前海、横琴等合作区和香港北部都会区打造成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