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享有幸福美满的晚年
让老年人享有幸福美满的晚年
——山西省政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小记
本报记者 王泳
如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让老人“体面、有尊严”生活,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在山西省政协9月7日召开的“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上,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通过对多个省份的医疗、看护、护理等最新情况的全面调研后所得出的结论和建议,或许能提供一些有益借鉴。
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山西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672.09万,占全省总人口19.31%。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的趋势,而且从城乡分布来看,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更高,农村养老服务问题突出。
“从城乡分布来看,存在城乡倒置的现象。”曾参加调研的山西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郭玉玺提出,山西应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对于上述数据,省政协委员杨茂林也认为,在独居人口逐渐增多、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的当下,怎样盘活资源,把农村老年群众的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起来,是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委员们认为,如果有家庭的支撑,多主体共同担负起养老服务的供给,或者说有一个共同性的、多人次的、集中性服务供给的话,养老服务会更具可持续性。
省政协常委朱新才认为,养老服务是基础社会服务事业,应由政府的法定投入兜底,“要防止和杜绝以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代替养老服务事业的主动作为,也要避免以养老产业的繁荣代替养老事业发展的倾向。”持同样观点的杨茂林也建议,应突出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责,合理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两项补贴自然增长机制。
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省政协常委韩丽珍建议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养老服务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系高质量发展全局、关系三晋百姓福祉。”省政协副主席李正印表示,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将聚焦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医养结合等重点课题,深入调研、接力建言,为加快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